税收筹划学习资料1(增值税消费税)
第一部分 增值税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1、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基本规定?
2、对单位租赁或承包经营的,如何确定纳税人?
3、境外单位或个人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1、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2、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如何缴纳增值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小规模纳税人具备哪些条件下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实行统一核算的机构,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增值税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3、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增值税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4、纳税人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是否还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
1、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如何进行管理?
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管理?
3、对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管理?
4、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管理?
5、对新办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的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管理?
6、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票的企业,为解决出口退税问题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如何进行管理? (二)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管理 如何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进行审批? (三)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1、辅导期限的规定
辅导期一般纳税入辅导期限的规定?
2、最高开票限额及发售专用发票数量规定
(1)辅导期小型商贸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及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的规定?
(2)辅导期商贸零售企业、大中型商贸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及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的规
(3)辅导期商贸企业每月第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如何审核次月发售数量?
(4)辅导期商贸企业每月最后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如何审核次月首次发售数量?
(5)如何计算确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发售发票数量?
(6)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第一个月内首次领购专用发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再次领购的如何进行查验?
3、预缴税款相关规定
(1)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专用发票的,如何进行申请?
(2)辅导期商贸企业预缴增值税税额超过应纳税额的,如何进行处理? (3)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如何计缴增值税?
(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预缴税款抵减的,如何提出抵减申请?
(5)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时,如何发售专用发票? (6)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本次预缴增值税大于预缴增值税余额时,如何发售专用发票? (7)退还辅导期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的规定? 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辅导期商贸企业,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四)对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审批及管理 1、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审批
辅导期商贸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审批规定? 2、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1)辅导期商贸企业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最高开票限额的规定?
(2)开具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专用发票的小型商贸企业,如发生大宗货物交易时如何开具专用发票?
(3)辅导期中型商贸企业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最高开票限额的规定?
第二节 征税范围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增值税条例所称“货物”具体指什么? 2、增值税条例所称“加工”具体指什么? 3、增值税条例所称“修理修配”具体指什么? 4、增值税条例所称“销售货物”具体指什么?
5、增值税条例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具体指什么? 6、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所称“有偿”具体指什么?
7、增值税条例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具体指什么? 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1、代销货物,是否视同销售? 2、销售代销货物,是否视同销售?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是否视同销售?
4、纳税人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否视同销售? 5、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是否视同销售? 6、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是否视同销售?
7、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是否视同销售? 8、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是否视同销售?
三、对混合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1、什么是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
2、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应征增值税?
3、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应征增值税?
4、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销售的单位与个人,其混合销售行为是否应征增值税?
5、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销售的单位与个人,其单独设立的机构经营货物并实行单独核算,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应征增值税?
6、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特殊规定 (1)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应征增值税?
(2)电信单位销售移动电话等,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是否应征增值税?
(3)电信单位单纯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是否应征增值税? (4)纳税人销售林木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是否应征增值税? 四、对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
1、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如何核算销售额?
2、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如何核定销售额? 五、其他按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内容 1、货物期货,是否应征增值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是否应征增值税?
3、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物品销售业务,是否应征增值税?
4、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是否应征增值税?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是否应征增值税?
6、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是否应征增值税? 7、邮政部门及以外单位发行报刊,是否应征增值税? 8、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是否应征增值税? 9、经营单位销售通过 …… 此处隐藏:3882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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