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期末考试复习提纲
重点:
1、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2、投敌叛变罪:中国公民背叛革命,投奔敌方或者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叛逃罪: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到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4、间谍罪: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行为。
5、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6、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7、走私武器、弹药罪 8、走私和材料最 9、走私假币罪
10、伪造货币罪:违反国家货币管理规定,仿造货币的图案,颜色,形状,制造假货币,意图使其冒充真货币流入市场的行为。
11、逃汇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
12、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较大的行为。 13、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4、票据诈骗罪:利用金融票据进行的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15、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财物的行为。
16、信用证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骗取的财物。 17、信用卡诈骗罪: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18、保险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19、逃税罪:纳税人违反法律法规,采用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数额较大并且应纳税额10%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0、抗税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21、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假报出口或着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较大的行为。 22、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23、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4、强迫交易罪:采用暴力、威胁手段,违反他人的意志自由,强迫他人与自己或者第三任进行某种商业或者强迫他人参与或者突出某种商业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
25、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产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将财物抢走的行为。 26、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7、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8、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多去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9、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带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失物或者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
30、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1、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数额较大、惊醒营利活动的或着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2、故意毁坏财物罪 33、妨碍公务罪
34、招摇赚骗罪: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赚骗的行为 35、聚众斗殴罪:聚集多人进行斗殴的行为
36、寻衅滋事罪:寻畔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37、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严重破坏经济将、社会生活秩序的行为。 38、各种人身权利 39、贪污罪 40、挪用公款罪 41、受贿罪 42、行贿罪 43、介绍贿赂罪 44、
区分:
1、投敌叛变罪和叛逃罪的不同(主体)
(1)犯罪主体不同,投敌叛变罪的主体是中国公民,叛逃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投敌叛变罪是背叛革命,投靠敌国或者敌对营垒,叛逃罪是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3)规定时间不同,投敌叛变罪没有规定时间,而叛逃罪只限于在履行公务期间 (4)叛逃组是主动投靠境外机构、组织;投敌叛变罪也可以在被捕、被俘虏以后叛变
2、区别放火罪、失火罪;决水罪、过失决水罪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3)犯罪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1)主观不同,过失决水罪是出于过失,决水罪是故意构成。(2)客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能定罪。而决水罪是只要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无论是否发生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3)
决水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决水罪不可能出现未遂的形态。
3、恐怖组织是什么
三人以上为长期、有计划地实施恐怖活动而建立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犯罪组织
4、区别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
破坏交通设施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保证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交通设施,通过破坏这些交通设施来达到引起火车、汽车等交 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破坏交通工具罪侵犯的对象则直接指向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本身,通过破坏交通工具本身,来 引起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5、劫持航空器罪处以死刑的是哪些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是航空器受到严重破坏的
6、区分劫持航空器罪和暴力危机飞行安全罪
(1)客观行为不同。前者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后者则表现为对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
(2)主观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劫持航空器,即控制航空器;后者的目的则是加害于对方的身体。
(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前者为行为犯,以行为人实施完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为既遂;后者属危险犯,只要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即为既遂。
(4)管辖原则不同。前者实行普遍管辖;后者不实行普遍管辖。
7、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什么时候构成牵连犯,竞合犯和数罪并罚
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选择性罪名(重点枪支) 9、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主体是什么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
10、区分非法持 …… 此处隐藏:3650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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