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政务民生 >

调 查 询 问 笔 录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16
导读: 调 查 询 问 笔 录 时间: 2012 年 12 月 7 日 8 时 30 分至 8 时 45 分 地点: 新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南中队办公室 调查人 李明华、张大伟 记录人 张大伟 被调查人 马倩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82年10月 身份证号码 320381198210260624 电话 案由: 马

调 查 询 问 笔 录

时间: 2012 年 12 月 7 日 8 时 30 分至 8 时 45 分 地点: 新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南中队办公室 调查人 李明华、张大伟 记录人 张大伟 被调查人 马倩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82年10月 身份证号码 320381198210260624 电话

案由: 马倩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案

地址 新安镇新南村老庄和平路西八巷7号 工作单位 职务 邮编 221400

告知:我们是新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号03118087 、 03118046,现依法前来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如执法人员少于两人或执法证件与身份不符,你有权拒绝调查,如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你也有权申请执法人员回避。同时你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询问,如作虚假陈述或拒绝、阻挠调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你配合我们调查询问。你是否听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

问: 请说一下你的个人情况。 答: 我叫马倩,女,汉族,家住新沂市新安镇新南村老庄和平

路西八巷7号,身份证号为320381198210260624。 问:请你把当天的情况说一下。

答:昨天下午我在钟吾路实验学校南100米人行道上卖麻辣串,被你们查到,你们给我拍了照,告诉我在这里卖属于占道经营给了我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让我去市场卖。 问:那你离开了吗?

答:我把我小车侧面挡板放了下来,但是我没有离开。 被询问人:(签名)

第1页(共2页)

笔录续页

问:你为什么没有离开 ? 答:这是放学时间,学生放学从这经过可以多卖一点。到市场或别

的地方也没有人买。这都是卖给小孩吃的。 问:请问你在这里卖麻辣串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答:没有。

问:你知道在这里进行占道经营是违法的吗? 答: 我知道,第一次你们查到我时,告诉我了。当时给我照了像

还给我一张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是,我没有工作靠这挣点钱。 问:你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

人行地下过街通道?”你知道了吗? 答:我知道了。

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说明的吗? 答:没有了。 问:请你核对以上笔录,如记录无误,请你签字。如你不识字,

我们可以读给你听,如果与你说的一致,请你按手印。

被询问人:(签名) 年 月 日 调查询问人员:(签 名) (签 名) 年 月 日

第2页(共2页)

调 查 询 问 笔 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448416.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