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析
《劳动合同法》解析
前言 《劳动合同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2007年6月29日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施行。 相对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更倾向于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模式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和要求。现对劳动合同法进行 的解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和启发。 解读中的不妥之处,期待与您探讨。
目 录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 五、集体合同 六、劳务派遣 七、非全日制用工
一、劳动合同订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用工之日起 用工之日———一个月———一年——— 合法 双倍工资 视为无固定
一、劳动合同订立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 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如实告知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如实告知: 1.工作内容 2.工作条件 3.工作地点 4.职业危害 5.安全生产状况 6.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如实告知: 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教育状况、工作经历、健 康状况等。
一、劳动合同订立禁止事宜 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不能: 1.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2.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1.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证件和财物; 2.给予一定行政处罚。
一、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 3个月以上不满1年 1年以上不满3年 3年以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 不超过1个月 不超过2个月 不超过6个月 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工资 1.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2.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内容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员工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固定劳动期限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提
出订立固 定期限的。
一、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期限—无固定劳动期限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 ,可以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 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一、劳动合同订立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 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 然有效。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的履行义务、合同变更的形式及法律责任:合同履行 1.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 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 加班费。 合同变更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 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担其权 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3.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劳动者拒绝,不视 为违反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 察大队或劳动仲裁机构举报投诉申请支付令,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 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可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 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对于现行劳动法,新法增加了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的要求以及未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注意: 1.工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事项变更时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或书面通知劳动者,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2.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应及时足额支付,否则,劳动者不仅可以解 除合同,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主动解除:无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须满足下列
条件之一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 不改正的;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试用期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违法解除后果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 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无 法继续履行的,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协商一致由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随时解除,无需支付 经济补偿金 由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随时解除,需支付经 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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