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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5-24
导读: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租赁补贴、租金核减)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注:填表说明见背面 填表说明: 1、本表需用炭素钢笔或蓝黑色笔正楷填写。 2、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 3、申请人交本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租赁补贴、租金核减)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注:填表说明见背面

填表说明:

1、本表需用炭素钢笔或蓝黑色笔正楷填写。 2、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

3、申请人交本表时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以及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连续6个月以上证明。

(2) 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租住公有住房的由

产权单位出具房屋租赁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3) 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4) 离异的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5) 申请家庭中子女上学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由户籍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

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6)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7) 其他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在出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4、“户口所在地”栏,请填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地址。 5、“现住房性质”栏,请在相应的住房性质前打“√”

6、“其他家庭成员”栏,请依据家庭户口簿,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认真填写。

7、申请人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其家庭收入、保障人口、住房面积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申报,不予申报的,房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临沂市房产管理局制 咨询电话:8219625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协议 编号:临廉租补字[200 ] 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临沂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家庭原住 ,住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性质为 。甲方核定乙方家庭为临沂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对此,乙方表示认可和接受,并且乙方家庭成员一致同意,由乙方家庭代表成员与甲方订立本协议。乙方家庭成员名单如下:

二、经甲方核定,应对乙方发放租金补贴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乙方人民币4元,合计月租赁住房补贴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三、乙方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经甲方同意后,与出租方订立房屋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租赁协议,并办理租赁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明。

四、乙方和房屋出租人共同持有下列材料到甲方办理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手续。1、本协议;2、出租人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帐户存折;3、出租人身份证明;4、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甲方对材料进行审核后,给乙方出具《临沂市城镇租赁住房补贴发放通知书》,并于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通知书的办理情况汇总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收到报送材料后,在规定工作日内将租赁住房补贴划入出租人帐户。以后租赁住房补贴每三个月核发一次。

五、乙方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而不主动向甲方申报,经甲方核定后按规定调整租赁住房补贴。

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停发租赁住房补贴:

1、人均收入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社会保障标准、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而不主动向甲方申报的;

2、虚报、隐瞒有关情况或伪造有关证明的; 3伪造租赁协议骗取住房补贴的。

七、如乙方发生第六条1至3项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其3年内申请本市城镇廉租住房的资格,对发生1至3项行为而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应补交已经获得的租赁住房补贴。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地址: 邮政编码: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临沂市廉租住房保障租金核减认定书(存根)

临廉租减字(200 ) 号

经审查,租住你单位公有住房的住户 符合临沂市廉租住房租金核减条件,准予享受租金核减,特发此认定书。请见此认定书给予办理租金核减事宜,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房米建筑面积1元。

临沂市房产管理局 年 月 日

………………………………………………………………………

临沂市廉租住房保障租金核减认定书

临廉租减字(200 ) 号 :

经审查,租住你单位公有住房的住户 符合临沂市廉租住房租金核减条件,准予享受租金核减,特发此认定书。请见此认定书给予办理租金核减事宜,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房米建筑面积1元。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临沂市房产管理局 年 月 日 临沂市城镇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通知书(存根)

编号:临(200 ) 号

临沂市房产管理局 年 月 日

……………………………………………………………………………

临沂市城镇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通知书

编号:临(200 ) 号

临沂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出租人签章:

临沂市房产管理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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