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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1-20
导读: 摘要依法行政工作中,基层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着十分艰巨而繁重的工作任务,同时存在着工作人员与政府法制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切实加强基层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本文基于管理

摘要依法行政工作中,基层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着十分艰巨而繁重的工作任务,同时存在着工作人员与政府法制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切实加强基层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本文基于管理创新视角分析了基层法制改革对策。 关键词管理创新 基层法制改革 对策分析 政府法制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意义十分重大。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不断涌现,农村普法工作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民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与县域经济发展、农村和谐稳定的要求存在着较大的距离。 一、当前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流于形式。虽然镇(乡)虽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但工作只停留在安排部署、印发文件,缺少督促检查、兑现考核。乡村干部和村民、居民对法律一知半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以收到实效。二是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随着开放开发的进行和体制的创新,村民自治中的一些问题已经显现,从一定程度 上影响了新农村的全面建设,主要表现在: (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不到位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缺乏保障。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和财务公开栏流于形式。村“两委”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存在问题。个别村“两委” 班子闹不团结。在村务管理上个别村财务管理混乱,政务财务不公开,土地承包不民主,宅基地划分不合理,导致上访事件不断出现。 (二)村干部不依法行政现象很明显 一些村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正、不公开、不依法,有的还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和权益;土地纠纷反映的问题多,真正解决的少,有的久拖不结,使矛盾加剧,有的还发展为刑事案件或械斗事件;村务、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村民对重大事项缺乏知情权,一些村干部对集体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重违反村民自治制度,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使村的资财流失,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长期申诉。 (三)基层选举中的“贿选”现象有所抬头 农村的教育基础比较低,农民的文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旧的思想观念、旧的家族势力依然有一定的市场,加之农民对自己的选票价值认识不足,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主选举既容易被忽视,也容易被干扰。有人为了拉选票,以钱物贿赂村民以此拉拢村民的事时有发生。少数村干部讲“人治”不讲“法治”, 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重政策、轻法律,说话办事随意性大等问题现象普遍存在。重物质利益,轻精神文明,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的村民也不在少数。 二、对策 (一)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 正确引导村民自觉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调动村民学法的自觉性,增加法制宣传的趣味性。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制订村规民约,实现依法治村,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各种制度来保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良好素质以及职业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政府领导应大力支持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使基层政府有更多的精力投身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层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切实解决行政复议能力偏低、人员短缺等问题,根据办案需要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行政复议人员。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可以尝试将行政复议资格的取得纳入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业整体的系统性建设,是推进政

府法制工作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大上级对下级政府法制机构业务的监督、指导与培训力度,对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整体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建议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条件允许的情 况下,多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并适时组织一些业务培训,邀请资深专家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进行深层次的理论培训。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也应立足自身,加强自我学习,通过各种方式增强处理法律事务的本领。

(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创建和谐农村,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农村环境。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齐抓共管,共创共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途径、多渠道地增加农民收入,为民主治理创造物质基础。 (四)实行村民自治,规范建章立制,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供长效机制 以村务大事民主决策制度为突破口,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从而提高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民主权利,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如村民自治章程规范、民主选举行为规范、民主决策行为规范、民主管理行为规范、民主监督行为规范、自治组织成员职责规范等。实行村民自治,真正把民主监督权和对党员、干部的评议权交给农民,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干部腐败;实现农村社会长治久安。

篇二: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

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

2012-11-20 09:06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党的报告第一次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深度,对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提出的重要要求,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对于广大农村来说,只有法治才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兴旺发达的根本途径。所谓法治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对法治的一种理解和认同,本质上反映人们对法治的崇尚和信守状况,是全社会共识性的法治价值观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法律精神内核。因此,法治文化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法治化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农村普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建始县经过了“一五”到“六五”20多年的普法实践,在每个五年普法时段,创新普法方式,在全州率先开通“建始普法网”,与县电视台联办《法在身边》、《法治建始》,《建始新闻周刊》创办“法制书角”栏目,现代远程教育等新型媒体,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法治观念逐步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在一些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建设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薄,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当前制约农村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首先,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因为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一些乡镇的边远农村,至今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民主政治观念,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薄,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 …… 此处隐藏:1209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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