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猴子(随笔)(2)
其二,欲化身。猴子好色,常有猥亵之态。钱钟书在《管锥编》中写道:“猿猴好人间女色,每窃妇以逃,此吾国古来流传俗说,屡见之稗史者也。”在稗官野史的记载中,最著名的是唐传奇小说《补江总白猿传》:梁末别将欧阳纥带美艳的妻子来长乐平叛,没想妻子被一白猿偷走,关在洞中。欧阳纥率领精兵寻找月余,终于在一悬崖绝壁处找到妻子,发现另有数十位美女同样被窃,成为了白猿精的妻妾。后来,众女用酒将其灌醉,麻绳捆缚之后,欧阳纥带人杀入,将其杀死。大白猿临死时叹息道:“天终我寿,但尔妻有孕,勿杀其子,必大其宗。”欧阳纥最终没有下得去手杀掉孩子,这孩子生下来长大后,果然成为一个人物,就是宋代大书法家欧阳询。再早的古籍中,也有记载猴猿劫掠妇女为妻的故事,汉焦延寿《易林坤之剥》说:“南山大玃盗我媚妾。”其后西晋张华《博物志》等书更有较具体的描述。猴子好淫,可见一斑。到了宋代的《陈巡检梅岭失妻记》中,他的妻子张如春也是被猿猴抢劫,这里的猴子叫“齐天大圣”,只不过,在猿猴逼亲的时候,张如春坚贞不从,没能交合,还留下了感人的宣言:
“我今生夫妻分离,被这老妖半夜摄将至此,强要奴家云雨,决不依随,只求快死,以表我贞洁。古云:‘烈女不更二夫。’奴今宁死而不受辱。”
其三,窃贼形象。猴子因其身材瘦小,身手灵活,善于攀缘,常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元代陶宗义《南村辍耕录》中就有“猴盗“的故事,一只被主人驯化了的猴子,夜半之时,在主人的指挥下潜入民宅,偷盗珠宝钱财,最终被识破“挝杀之”,结局悲惨。而在《佛经》中也有记载猴子偷取摩尼珠的故事,《天方夜谭》中有《耍猴的小偷》的故事……猴子偷盗被记入名著,背上一个小偷的罪名也难以甩掉了。当然,这些都是猴子被利用的事例,非出自它的思维和本意,而网络或报纸常有新闻报道,在南方有猴子的乡村,猴子常下山窜进村人房屋,偷吃偷拿的事例则铁证如山了。
哦,一只猴子,精灵,聪慧,狡黠,好色,偷窃……多种身份集于一身,成为一个复杂的物体。如人一样,“性本善”与“性本恶”,多重人格,多种性格杂糅在一处,才成为了一个复杂的物种。时至今日,猴子已成了国家级保护动物,不得贩卖,自然也不许捉捕,据说已有耍猴人被刑事拘留的案例,那么,这一门古老的驯术日必将日渐衰微,并且终将消失。而猴子与人的关系最终将走向何方?猴子的命运最终将由谁主宰?
一部人类史,夹杂着猴子文化史,今天之后,将何去何从呢?
四、哭泣的猴子
动物圈中,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猴子在动物界属于弱者,是弱势群体。虎狮狼豹等猛兽,属于强者,皆以弱势者为食。幸亏猴子善于攀缘,可以在树丛之间跳掷腾挪,否则,这种物种恐怕难以为继。
但是,其他动物虽奈何不了它,有一种比它高级的近亲种属,却机智聪明、手段毒辣——他们虽不善攀援,没有尖牙利齿,但是他们会利用工具,拥有动物界远远不可企及的智慧,只要他们略施小计,别说捕猎猴子,就是捕猎狼豺虎豹,也易如反掌——他们会骑射,弓箭如闪电,箭镞如飞刀;它们有枪炮,扳机扣动,杀猴如麻;他们懂阴谋,设陷阱,置笼匣,动物们就乖乖地往里面钻。他们的名字叫——人类。
人这种动物,看上去衣冠楚楚,文质彬彬,但是却是一个十足的吃货。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树上跳的,只要他们愿意,便可统统捉来烹炸煎炒,吞下肚去。
对付牛羊猪狗,他们一般先宰杀,再烹饪,或烧烤,或炖煮,加以佐料,饕餮而食,可以大快朵颐。但对于猴子,他们却用一种至为残忍的食用法——活取猴脑。
顾名思义,活取猴脑就是当猴子活着的时候把它的脑子取下来,然后吃掉,吃的时候猴子还未死亡。据记载,有清朝达官贵人吃猴脑的场面:那猴子被圆桌夹着脖子,脑袋被器具固定着。突然一声令下,所有的贵人都猛击打它的头部,瞬间猴子的脑浆迸裂,同时嘶喊着扭动躯体,表情痛苦不堪……之后那些贵人开始动勺子吃脑浆,吃得满脸满足、笑容焕发,丝毫没有任何恶心感。其实不止古籍中记载,到了现代文明的今天,一些不法的餐馆里,还有“活取猴脑”这道大餐——那些人把猴子装在笼子,猴子头伸出笼外被固定,然后人们用刀在猴头顶部划一圈,再用不锈钢小锤用力一捶,接着打开猴子的天灵盖,即可看见猴脑,这时猴脑还在一跳一跳的动,然后人们直接用汤匙挖猴脑出来加上各种调料烫熟吃,边吃还边听着猴子的呻吟声,直至猴子在人们的觥筹交错中死去。
可怜的猴子,可悲的猴子!
灵长目,与人近缘近亲的猴子!
不仅如此,在一些丛林法则盛行的原始部落或者地区,食用猴肉的风俗一直顽固存在着。在非洲原始森林,猴子族群大,繁殖快,亚马逊土著有捕食猴子的传统,他们大量捕杀猴子,猴肉成为他们日常的餐桌肉食——烤猴子,成块的猴肉,在普通的商店、超市均有售,猴肉成为当地老百姓的平民食物。
试想,一只只猴子如何被狰狞的人类杀死,如何被动刀剥皮,如何被烧烤烹炸,如何被大快朵颐?那可是与人类种属关系最近亲的动物啊?但世界就是这么残忍,任何可食的动物,在人类面前,无一例外都成了弱势群体,去动物园里看看那蔫头耷脑的老虎,去马戏团里看看那驯顺如羊的狮子,就可以知道人的厉害了。
莫言在他的长篇小说《酒国》里记载了一个吃孩婴的风俗——贵人酒桌上,有一道菜,叫“红烧婴儿”。就是把刚出生不久的乳嫩的婴儿,红烧成一道大餐,供人食用。这真是惨绝人寰的吃法!但这不是莫言的危言耸听,早在鲁迅的《狂人日记》里也写过人吃人的旧事,贾平凹的《油月亮》里写的则是包子店里人肉的油花呈现半月形的奇迹,而《水浒传》里孙二娘的黑店里哪一个包子不是人肉馅儿的?——但这些终究还是文学作品,而到了作家杨显惠的《夹边沟纪事》里,那个疯狂的年代,人吃人,人相食的骇人听闻的故事,却都是实打实、有名有姓的真实事情了。
如此说来,人尚且可吃,何况猴子呢?但一个敢于吃猴子与吃人的人,会是一种什么什么样的“人”呢?我还听说过有鼻子有眼吃人脑的事儿——
在枪毙犯人的时候,患有癫痫的病人,会去抢吃人脑。等“砰”的一声,枪声响过,人的脑壳被子弹击穿,巨大的力量有时候会把天灵盖揭下来,人的血白的脑浆就会露出来,这时候那些癫痫病人就会奔跑过去,用手直接在脑壳里挖出脑浆来,一口吞下。我小的时候,刑场里枪毙犯人,我村上就有人亲眼看到这样的惨不忍睹的情景。开始我还以为是杜撰来吓唬小孩子的,但后来读了鲁迅先生的《药》,我便真真相信那绝不是杜撰,而的的确确是真正的实事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一个敢活取猴脑、吃人肉的种类,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呢?
丧失了爱心、同情心和慈悲心的人,也就会丧失做人的底线,失去了做人的资格,弹我坚信,那样的人群中的败类,绝对不会是大多数,它们注定只能是极个别。因为,我深信,人成其为人,必然有其尊贵而慈悲的地方。正因如此,我们才会西装革履,才会彬彬有礼,才能推动文明的进程,才会向前发展。
这让我想起去年我带着孩子在动物园里看猴子,当看到关在笼子里的那只老猴,目光忧伤,充满哀怨的眼睛里噙着浑浊的泪水的时候,我的孩子突然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那一刻,看着孩子,我坚信——人性,终究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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