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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3)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4-13
导读: 三、判断正误(正确的写,错误的写x,每题0.5分) 1.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会犯经验主义的错误,但可以避免教条主义的错误。x 2.科学实践是从生产实践中产生并分化出来的相对独立的实践活动。 3.前后相继的现象之

  三、判断正误(正确的写“√”,错误的写“x”,每题0.5分)

  1.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会犯经验主义的错误,但可以避免教条主义的错误。x

  2.科学实践是从生产实践中产生并分化出来的相对独立的实践活动。

  3.前后相继的现象之间的联系就是因果联系。x

  4.社会规律不同于自然规律,它是通过人们有意识的活动而实现的,因此,社会变革的最终原因只能从人们的思想中寻找。x

  5.认为神主宰世界的观点是客观唯心主义。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是为了补资本主义的课。x

  7.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既是手段,又是目的。

  8.我国已经形成经济特区一沿海开放城市一沿海经济开发区一内地的对外开放格局。

  9.国内外政治环境以及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也是影响和决定生产力布局的主要因素之一

  10.在我国,确保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x

  11.社会保障具有分配功能。它的分配功能主要体现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

  12.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是农业、能源、交通、教育和科学。

  13.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x

  14.犯罪方面的故意,不是任何犯罪所必备的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x

  15.行政行为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和征得同意,方可实施。x

  16.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实行首长负责制。x

  17.刑法上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也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x

  18.行政监督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影响。x

  19.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新的管理制度,它与西方文官制度没有本质区别。x

  20.公务员撤职处分一般在三年后由原处理机关核消。x

  21.我国的公有制目前只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x

  22.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要服从国务院领导。

  23.犯罪构成是指构成犯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的综合。x

  24.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在华外国企业也可以成为我国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5.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即使如实供述司法机关

  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也不能以自首论。x

  26.政府机构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关系是协作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x

  第二部分主观题

  一、案例分析题(每题7分)

  1.某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2年4月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县人大代表李某逮捕,同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0日县人民法院对李某作出一年管制的判决。李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于同年7月2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李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04年5月10日李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参与刑事诉讼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费共计8000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

  问:

  ①李某是否超过赔偿请求期限?

  ②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否正确?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③李某的赔偿请求是否都能得到实现?

  ④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①李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限。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违法行为的确认依据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时间是2002年7月2日,从这一天算起二年内李某均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②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正确的。

  首先,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作出一审判决的是县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的是县人民检察院,因此他们应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其次,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正确的。国家赔偿法第1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因此县人民法院对李某的请求应当先予赔偿。

  ③李某的赔偿请求不能全部实现。我国国家赔偿法主要是对当事人的直接损害、物质损害给予赔偿。因此,对李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不予支持。

  ④关于赔偿方式,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5条和第30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第二,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1)、(2)项、第15条第(1)、(2)、(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本案中,应采用以支付赔偿金为主,并为李某恢复名誉的赔偿方式。

  2.段某,男,46岁,某单位人事科长。段某在当人事科长期间,于1983年4月15日,在上级主管部门批给的招工指标中,利用职权私自安插其亲友5人。对此,本单位职工潘某向上级纪检部门写信揭发,使段某受到通报批评,其私自安插的5人也被除名。之后,段某借调整工资之机,捏造、散布潘某有流氓行为,致使潘某未升级。潘某向纪律检查机关提出控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段某撤职的行政处分。

  问:处分段某的宪法根据是什么?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申诉、控告、检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段某打击报复控告人,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公然侵犯,理当受到处分。

  二、论述题(10分)

  为什么说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辨正唯物主义的根本要求?

  答:从实际出发,就是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其中引出规律,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是”即事物的内在规律性。解放思想就是要冲破落后的传统的观念的束缚,善于从实际出发努力开拓进取。

  它之所以是唯物主意一元论的根本要求主要是因为它体现了以下唯物论、辩证法的原理:第一,它坚持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原理。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时,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去研究客观存在的事物及其内在的规律性,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就要不断解放思想,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而不能因循守旧、故步自封。这正是唯物辨证发展原理所要求的。总之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既坚持了世界统一性的原理,又坚持了物质永恒发展的原理。因此,它是马克思唯物主 …… 此处隐藏:1970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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