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经典范文 >

俞伯牙钟子期的故事(4)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30
导读: (一)文体知识 这是一篇明代话本小说。话本小说,是从说话人(即说书人)所依凭的“文字底本”的形式发展起来的。尽管话本小说到了明代已相当成熟,完全脱离了民间说唱文学而成为专供阅读的文学样式,但它仍保留了

(一)文体知识

这是一篇明代话本小说。话本小说,是从说话人(即说书人)所依凭的“文字底本”的形式发展起来的。尽管话本小说到了明代已相当成熟,完全脱离了民间说唱文学而成为专供阅读的文学样式,但它仍保留了“说话”的某些痕迹。比如,在结构上分为“入话”与“正话”两部分。“入话”为引子,可以是一首或几首充满咏叹情调的诗,也可以是一个相关的小故事,意在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正话”是正文,也多间杂韵语格言俗谚来描状情景、评论小说人物、舒缓叙事节奏、抒发情志心声等,但以散文化的句式为主要叙事语体。

这篇话本小说是“三言”中的第二部《警世通言》的第一篇,后亦选入署名姑苏抱瓮老人编的《今古奇观》(明末刊行的古代白话小说选本)一书中。小说讲述的是春秋时期(小说中统称为“春秋战国时”)俞伯牙和钟子期偶然相识,成为“知音”的故事。这一故事从战国时代即已广泛流传,《列子》《荀子》《吕氏春秋》等书中都有记述。演变成话本小说后,增加了很多细节,故事更加完整,人物则由传说阶段“进化”到具有鲜明个性的小说典型形象。这个故事歌颂了文人雅士超尘脱俗的友谊,传达出“声气相求”的“知音”的理念,与“三言”中其他写市井交谊的作品相比,具有封建士大夫阶层注重精神交往的空灵特质。

(二)作者介绍

冯梦龙(1574~1646),明代通俗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别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词奴等。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梦桂,善画。弟梦熊,太学生,曾从冯梦龙治《春秋》,有诗传世。他们兄弟三人并称“吴下三冯”。

(三)课文内容分析

这篇话本小说的“入话”部分先是一首绝句,主要感叹世风不古,用白话来说就是:不要再说管鲍分过什么金,谁还能听出伯牙弹过的琴音?如今交友之道都奸诈似鬼,豪侠之士空悬一片诚心。作者慷慨赋诗之后,接着讲管鲍的故事,进而论述交友的几种境界,即“知己”“知心”“知音”,由此引出正题。

小说以说书人的口吻娓娓道来,故事情节比较简单:俞伯牙出使故国后,绕路返回,贪恋“江山之胜”,中秋月夜,泊船荒野,抚琴遣兴。正遇樵夫钟子期避雨听琴,识得伯牙所奏琴曲,与他讲论琴理,谈得非常投缘。子期更能听音知心,猜出伯牙是意在高山还是志在流水。二人相见,谈琴论道,引为知音,相见恨晚,依依惜别。俞伯牙由嗔怪讥笑,转而为赔礼道歉,是最富戏剧性的情节;钟子期论说乐理一段,由天地造化、阴阳五行,讲到历史沿革、抚琴意境,是颇为雅致精彩的独白;而“高山流水”的弹奏与称赏,无论是叙事还是言情,都达到了化境,无以复加。二人因知音而结友,誓言“生死不负”,一片冰心,两相倾慕,不受尘世浸染,可谓高人雅事,奇之又奇。

故事至“洒泪而别”并没有终止,伯牙的赴约和子期的亡故,更演出了“摔琴谢知音”的悲壮一幕。伯牙碎琴绝弦,酬答亡友的知音之谊,寄托永怀之意,非常感人。一曲短歌,一首绝律,道尽心语,可谓“大音希声”,曲外自有深情。

这个故事有它传奇的一面,通过情节的巧合来突出人物的行动和情感,表现了对友情的一种美好而高尚的理解和追求。全篇弥漫着文人士子的高雅情调,又不乏重义轻利的传统美德,是对“欲觅知音难上难”的现世生活的感叹,也是对“势力交怀势力心”的社会风气的批判,传达出更多浪漫的理想主义色彩。

这篇小说在形式上具有话本小说的典型特征,在艺术上也相当成熟。情节既有平稳的展开,逐步的演进,又有突然的变奏和提升,可读性较强。人物形象的刻画,有外貌描写,有心理活动,有精彩的对话,有态度的转变,都生动可感。“知音”的历史故事,因这篇小说的“放大增色”而流播久远,盛传不衰。

(四)故事介绍

俞伯牙是楚国人,但在晋国做大官。有一次,晋君派他出使楚国,他也乐得回乡走走。船行到汉阳江口,正遇中秋之夜,偶然来了一场风雨,船只好泊在山崖之下。不久风雨过了,云散了,一轮明月当空,俞伯牙对着这景色,忽然想弹一弹琴。他弹琴很郑重,先叫童子摆好囊,焚香炉,他情绪饱满之际,才开囊取琴,弹出一曲,曲犹未终,忽然琴弦断了一根。他认为必是有人偷听,或者来了刺客。叫人上岸去搜查。果寻一人,那人说是樵夫,却又说在

俞伯牙钟子期的故事(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fanwen/17539.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